釣魚台爭議問答(釣魚台教育編輯小組)

釣魚台爭議問答

釣魚台地圖

釣魚台在哪兒?有何地緣特點?

釣魚台列嶼指5個無人島、3個岩礁,總面積約6平方公里;位於台灣東北部,是大屯山脈的延伸,與台灣同屬東海水深不足200公尺的大陸棚(架)島嶼。釣魚台的東側為大陸棚的終點,以一道水深達2500公尺的“黑水溝”(亦稱沖繩海槽,非指台灣海峽)與寬闊海槽另一側的琉球群島相隔。自明、清開始迄今,中國普遍視“黑水溝”為中、琉之界。

日本一方主張釣魚台為其領土,所衍生的領海、專屬經濟區大幅往西擴展,納入整個黑水溝与釣魚台海域。中、日兩方所定的海域線,構成相當6個台灣面積的重疊爭議區。 如此大片領土、權利區一旦淪失,無論對我國防安全、資源開發,或漁民生計,都產生巨大影響。譬如,日本可把釣魚台當作跳板,進逼大陸及臺灣,不過是一箭之遙,涉水而過。

歷史上釣魚台與我們有何淵源?

釣魚台遠自明朝已有中文命名。1372年琉球國開始朝貢後,諸多中國冊封使途經釣魚台前往琉球時都留有該島嶼的航海記錄;此外還有多種海防圖將釣魚台納入邊防勢力範圍。清康熙1683年以降,台灣納入中國版圖,正式把黑水溝定為中、琉之界;同時若干地方志與府志(如《台灣府志》、《重篆福建通志》)均指出釣魚台隸屬台灣府宜蘭縣管轄(時稱噶瑪蘭廳)。除中方史料外,許多十九世紀法、英、美地圖也將釣魚台明確劃入中國版圖。如此大量中、外史料,再加上中國漁民生計長期靠此漁場依存,展示六百多年來該島群不僅與我們關係密切,甚至早已形成不可切割的有機體。

迄今,日方不顧中方的大量史料證據,卻以中方的個別地圖、文字記錄並沒“概括釣魚台”,或具體指出為“中國所有” ,而對中方的史料一概否定。我們必須說明,古時的史料不可能樣樣周全,因此日方不得忽視大端、斷章取義,或歧視性選擇少數最不完整的史料進行詭辯。至為關鍵的是,日、琉方所能展示的同時期史料,要麼證明釣魚台與其無缘;要麼證明它屬中國所有。

釣魚台是如何遭人竊取的?

歷史上,釣魚台這個守護黑水溝的前哨,先後兩次遭強權竊取,且都對中方權益產生嚴重影響:

第一次發生於1879年日本侵佔琉球(沖繩)之後。此時日本首次發現釣魚台的存在,繼而產生覬覦之心。日方經初步調查,知悉早有中文命名,同時獲知己方的暗中調查與登島行動,已為中方所警覺。於是1885年10月21日,日本外務卿井上馨便對內務卿去函稱“清國報紙等盛載我政府佔據台灣附近的清國屬島之傳言,對我國懷有猜疑。於此頻頻敦促清政府注意之際,我們若遽爾公然建立國標,反易招致清國之猜忌…至於建立國標之事,須俟他日時機。請諸位注意,已調查大東島一事及此次調查之事,恐均不刊載官報及報紙為宜…。”

十年之後,即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,井上馨久候的“時機”終於隨中方戰敗來臨。次年1月14日,日本內閣通過決議將釣魚台劃歸沖繩縣管轄,此時距4月17日簽訂割讓台、澎的“馬關條約”僅3個月。

問:日方據此認為他們佔領的是無主島,與“馬關條約”無關,因此不屬“開羅宣言”規定的“日本該放棄的領土”。是這樣嗎?

日本為避免引起爭議,將釣魚台劃入版圖後,對外密不宣佈,甚至1896年3月的天皇敕令及同年12月的八重山行政區詳表均未納入釣魚台。為掩人耳目,1900年又私下改其名為“尖閣列島”。彼時國際社會的 “無宣佈義務”僅僅涉及佔領無主島,而釣魚島卻為中國領土,因此實際構成竊取行為。中國不知情之下,自然認為該屬島會依“馬關條約”隨台灣一併割與日本。二戰結束時,不論是於情、於理、於法,或竊取,或割讓,都應當按“波茨坦公告”的無條件投降規定,以及,依照“開羅宣言”有關“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,如滿洲,台灣及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”的安排,將釣魚島歸還原主,恢復中、琉以黑水溝為界的常態。

第二次釣魚台受侵犯發生於二戰尾聲,美國先是對琉球進行軍事佔領。由於戰後國際局勢激烈轉變,為了對共產集團進行圍堵,便開始扶持與利用日本,於1951年召開了沒有中方參加的“舊金山會議”。這個不為中國政府承認的會議,通過了所謂的“舊金山和約”,其中第3條做出“北緯29度以南的西南諸島等交由聯合國託管,而美國為唯一施政當局”的規定。“北緯29度以南的西南諸島”是個籠統地理概念,大體指琉球群島,並不涉及附屬台灣的釣魚台。

1953年12月25日,美國為了把琉球北端的奄美群島當作“聖誕禮物”歸還日本,刻意通過第27號令,重新制定了託管區範圍,其中,把奄美群島剔除出去的同時,把釣魚台卻給加入託管範圍。此舉為單方行動,不具任何法律依據,甚至抵觸《聯合國憲章》第七十八條 “凡領土已成為聯合國之會員國者,不適用託管制度…”的規定,對中方自然無效。當時韓戰驚魂未定,兩岸鬩牆也日趨緊張,於是次年國民政府又與美國簽訂了“共同防禦條約”,協防台灣海域,因此國民政府一方也不可能料到十多年後協防措施會節外生枝,造成1968年醞釀美國“把釣魚台行政權隨琉球歸還日本”的局面。

問:為何日方一再指出兩岸戰後發行的若干地圖與報導“承認釣魚台為日本所有”?

這種主張是避重就輕、歧視性選擇資料的故技重施。首先,1947年後,中國先後處於國共鬩牆、兩岸割據,與周邊地區發生嚴重軍事衝突的緊張局面,因而無暇顧及釣魚台這彈丸之地;此外,日本更其名為“尖閣列島”,中方並未認知“此即釣魚台”;再者,我方出版物受日本資料的誤導,實際上還是受日本侵略之影響所致;更何況,日方對己不利的類似製圖與報導,也比比皆是。

問:我們的底線為何? 

如今,日本不但已逾越“波茨坦公告”所規定的“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、北海道、九州、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。”而且得寸進尺,踐踏二戰和平條件,侵犯我釣魚台領土。如此背信忘義的行徑,早已引起兩岸四地民眾的極大憤慨。收復釣魚台前哨,堅守黑水溝,是我們自古以來不容挑戰的底線。(完)